在未學佛前,由於對內在的身心與外在環境變化的無知,不由自主的起了種種分別,對於自己喜愛物件起了貪著心、不喜歡的東西起了厭惡心,常常為了一件小事而起爭執,為了一句不喜歡聽的話而心裏不舒服,看到別人所做的事不合我意,就覺得這人怎麼這樣,那人怎麼那樣,有人稱讚時心就覺得輕飄飄的很受用,身心隨著環境變化而起舞,而不能自主,真是苦、樂參半迷惘不解。
學佛之後,從經典上或從法師開示上理解到,原來是我們迷失了本性,當六根對六塵時而起六識分別,跟隨自己的認知或習慣性,起了善、惡、好、壞、對、錯、喜歡、不喜歡等等‧‧‧。種種的意識分別,讓自己的身心不得自由,由此可知分別識心是煩惱痛苦的根源。
那我們要如何讓煩惱痛苦消除呢,當藉由修學佛法,讓自己的身、口、意三
業能夠清靜,心對外境不落入種種意識分別,而卻能了了分明,做種種事業,心不為境界而轉,對人、事、物能坦然應對,我想這是修學的方向。
光澤2009四月